【奋进之笔•学院篇】深耕细作——法学院着力打造我校社会服务一流品牌
发布时间: 2018-11-30




  法学院自2015年建院以来,在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拓展学院特色亮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几年来已经取得丰硕成果,社会服务成为法学院独特的亮点与优势,在业界的影响力迅速提升,2017年6月,社会工作专业被遴选为全校一流应用型示范专业以后,社会服务更是迈上新的台阶,特色更加鲜明,对学院建设、学校声誉提升的作用愈加明显。


承接政府社会服务职能转移,协助政府社会治理。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转移社会服务的部分职能,成为政府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日益盛行,社会效应稳步呈现。依托法学院社会工作系的旭日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近年来,先后承接了中央财政支持“怡养家园”失独老年家庭社工关爱服务项目、部省合作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人员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安徽省民政厅“福满江淮·童享蓝天”项目、中央财政支持社会工作机构介入农村精准扶贫平台机制构建及实务拓展示范项目等共计近百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累计项目资金近400万元,在帮助政府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同时,有效弥合社会矛盾,提高社会治理质量。

面向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高社会大众福祉。社会工作系师生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平台,面向失独老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开展了广泛的社会服务与实务实践教学,在充分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开展诸多卓有成效的服务,提高了社会大众福祉,有效的缓解了社会矛盾,获得一致好评。

担任行业专家及领袖,切实助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行业发展。社会工作系多名教师受聘担任安徽省人大代表、淮南市立法委员会理事、安徽省精准扶贫第三方监测评估省级专家、安徽省民政厅项目督导、淮南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淮南市社会工作协会会长,受邀参与全国社会工作高职高专学生竞赛命题工作,受邀担任联合国儿基会留守儿童服务项目、欧盟支持安徽省留守儿童服务项目督导,进而在法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发展领域为政府献计献策、切实推进行业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专业建设。

制定行业标准,实现行业的标准化发展,推动我校行业领导地位的逐步确立。立足于社会工作系师生连续多年开展的失独老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法学院教师领衔制定全国第一个失独老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全省第一个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安徽省失独老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为失独老人群体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供专业指引,并作为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当下,法学院教师亦受邀制定安徽省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参与安徽省民政厅组织的地方性标准评审。确立了我校在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对我校在业界影响力的不断拓展亦有较大助推作用。

多次迎接政府高规格考察,凸显一流专业建设成果。自失独老人、留守儿童服务稳步推进以来,我校在该领域的影响力逐渐扩展。2015年至2017年,法学院先后迎来民政部人事工作司司长、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社会工作处处长、安徽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处长、安徽省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安徽省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等领导的高规格考察,就项目运作、服务成效、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深入了解。社会工作系教师亦受邀赴民政部交流安徽省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受到民政部领导的高度赞赏并鼓励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诸多工作凸显了社会工作一流专业的建设成果。

社会服务获诸多荣誉,承建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美誉度逐步提高。伴随着专业服务的开展,法学院的荣誉簿厚度亦在稳步增加。2014年,失独老人服务荣获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林护杰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奖,全国仅两例;2015年,失独老人服务项目荣获安徽省十佳江淮志愿服务项目,我校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社会工作系教师荣获“江淮社工之星”荣誉称号,入选全省首批社会工作督导,荣获“淮南市优秀志愿者”、“淮南市岗位学雷锋标兵”并入驻淮南好人馆;2017年我校被安徽省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遴选为安徽省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伴随着诸多荣誉的不断获得,我校的美誉度也因此逐步提高。

社会服务作为法学院的特色和亮点,虽然在近年来取得诸多成绩,但全体法学院师生矢志在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创造新的成就与辉煌,着力打造我校社会服务一流品牌,为我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不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