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第十五届淮南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9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部署要求,现就遴选推荐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评选推出一批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为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注入新动力、凝聚正能量,大力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浓厚氛围,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强化精品意识,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尊重文艺创作生产规律,尊重文学家、艺术家创造性劳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评选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参评作品门类

参评作品门类具体分为五项十类:

1.戏曲舞蹈:戏剧、曲艺、舞蹈。

2.广播影视: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文化类纪录片和专题节目),广播剧。

3.歌曲。

4.图书及文艺评论: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仅限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及在国家级文学期刊或国家级报刊文艺专栏发表的中长篇小说)、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不含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低幼读物等)。文艺评论须公开发表,独立成篇,书籍或教材中的一章或一节不在评选范围。

5.少儿艺术:少儿类舞蹈、音乐、曲艺。

四、资格审定

1.时间要求:本届参评作品的范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首次播映、上演、发表、出版的作品。出版物的出版时间以版权页登记为准。

2.申报作品应无版权和授权争议,根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取得书面授权。严禁违法失德人员担任主创的作品参评。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参评作品和有关材料于2022年8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不接受个人报送),同时通过学校电子政务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贝婷,电话:6863631。

六、奖项设置

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附件:

1.参评作品申报要求

2.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戏曲舞蹈、少儿艺术作品申报表

3.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电影申报表

4.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电视剧申报表

5.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广播剧申报表

6.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歌曲申报表

7.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图书申报表

8.淮南市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文艺评论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2022年7月15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