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现根据《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评选办法(试行)》。请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7日
淮南师范学院“文明单位”评选办法(试行)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文明委〔2018〕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文明〔2020〕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文明单位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文明创建的积极性,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评选范围
文明单位评选范围为各处级单位。
三、评选条件
(一)思想道德建设好
1.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有明确思路,有制度,有落实。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各级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和具体诉求。各级领导干部、辅导员要主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网络,深入一线联系学生。
2.道德建设广泛有效。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宣传,有措施有活动,工作有成效。
3.组织师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法治宣传教育、道德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师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文明校园创建实施细则》,各部门、各学院积极开展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教务处牵头做好文明教研室评选,学生处牵头做好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校团委开展文明社团评选,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开展文明食堂、文明窗口评选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有实施方案,有评比表彰。
(二)领导班子建设好
1.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师生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
2.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坚持开展党员党性教育、优良传统作风教育。
3.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文明校园创建责任,把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列入单位工作要点,把国家级、省级文明创建的要求和《淮南师范学院文明校园创建实施细则》标准落实落细,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举措,工作有成效。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注重调查研究,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科学管理,工作不断有新的举措、新的作为。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领导班子勤政廉洁。
(三)教师队伍建设好
1.各学院院风、教风、学风良好,成果优异;机关处室注重诚信建设,履行责任,推行优质服务,工作实绩突出,社会形象好。
2.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并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师德监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良好,师生关系和谐融洽。
4.加强教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法治、纪律和心理健康教育。
5.参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积极选树关心关爱学生、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先进师德典型,加强宣传学习报道,弘扬正能量,争创优良师风。
(四)校园文化建设好
1.做好对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定位的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宣传引导,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2.结合“我们的节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传承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和体育竞赛、体育健身活动,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打造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构建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3.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改革先锋、劳动模范、文化名家宣传宣讲活动。
4.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培育和选树学习励志、实践奉献、参军报国、诚信友善、创新创业、志愿服务、体育竞赛等方面的典型,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塑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新风。
(五)校园环境建设好
1.建设绿色环保校园,提高师生环保意识、节能意识,低碳节能教育。有举措、有成效。
2.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师生养成文明习惯,行为文明规范。
3.加强环境治理,做好各类活动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单位教学区域、办公区域及包干区域干净卫生、环境优美、整洁有序。
4.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有举措、有成效。
(六)活动阵地建设好
1.坚持党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权,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管理,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对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严格把关,制定规范的审批监管程序,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执行学校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规定,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按照学校宣传工作要求,积极在校内外主流媒体上开展新闻宣传,扩大学校影响力和美誉度。
3.社会宣传阵地管理好。宣传好党的大政方针,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本单位宣传阵地日常管理,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队伍。
4.网络阵地建设好。严格审核新闻等宣传内容,确保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到用语用字规范准确。开展网络文化建设和网络文明素养教育,使师生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网意识和习惯,积极开展网络舆论监督及引导,建好管好用好各类网络平台。
5.按照主管主办原则,分类加强阵地管理,重要阵地要做到专人、专岗、专责,建立完善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实际效果良好。阵地包括图书馆、艺术馆、教室、宿舍、报告厅、会议室以及其他学生课外活动场所等,校报、学报、校园网及新媒体、校内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墙体等宣传阵地,以及各类教学、报告会、研讨会、培训会、讲座、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
四、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评选:
(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
(二)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三)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四)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五)教师中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六)就业工作中有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侵犯学生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五、评选及表彰
文明单位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对评选出的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学院”或“文明处室”称号。评选实行年度复查制度,由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复查,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荣誉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对照本办法实施自查,符合条件地向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评选将采用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等方式进行考核。考评结果报学校党委,对评选出的文明单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