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结束,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学工作检查组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教学工作检查组,利用假期轮休工作安排,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二、关于未完成的教学任务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要提前谋划,尽早安排,制定好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施。
三、关于已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已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授课教师要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8:00前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录入保存平时成绩。课程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已排定,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再确认是否存在漏落实教学任务、漏排课等现象,2023年1月15日公布课表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实验教学运行课表将在学期初采用升级后的新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月10日